京发改〔2021〕17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有关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电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对本市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文件进行了整合清理,形成了《北京市现行招标投标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以印发。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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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现行招标投标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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